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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拟发文规范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人民币和港币的利率)

2023-03-05 77 adminn8
中国人民银行拟发文规范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人民币和港币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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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国人民银行拟发文规范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以及人民币和港币的利率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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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债券减持意味着什么

近日,国际金融协会(IIF)发布全球资金流向报告显示,6月中国境内债券市场资金流出额约为25亿美元(约合167.5亿元人民币),这个数值远远低于2-5月的债券通月均资金流出额464亿元人民币。

7月22日,中央结算公司发布最新的债券托管量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境外机构持有的人民币债券托管面额为32890.27亿元,环比减少950.42亿元。

比较来看,6月海外资本减持人民币债券额度与过去3个月相差无几,并未因中美利差倒挂幅度加深与人民币汇率低位徘徊而进一步扩大。

“市场普遍预期,随着近期中国出台一系列提升海外资本投资境内债券便利性的措施,加之中国经济重回稳健增长轨迹,全球资本已开始重返人民币债券市场。”一位香港地区某银行外汇交易员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

但是,随着下半年美联储持续大幅加息,导致中美利差倒挂幅度扩大,如何遏制海外资本持续减持人民币债券卷土重来,对相关部门而言是一大挑战。

“尤其是海外资本减持人民币债券,与人民币汇率投机沽空存在着日益紧密的关联。”上述外汇交易员指出。究其原因,今年以来,不少海外投机资本将减持人民币债券与资本流出挂钩,炒作人民币汇率快速贬值,达到沽空人民币汇率获利的目的。

“4-5月人民币汇率的快速贬值,很大程度上是由于2、3月份全球资本减持人民币债券,投机资本抓住机会炒作资本流出与人民币快速贬值。”上述外汇交易员直言。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相关部门正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遏制这种投机沽空行为。

4月下旬,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王春英表示,2-3月中国跨境证券投资阶段性调整属于复杂的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下市场的自然反应,但它没有改变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均衡的格局。今年一季度,国内经常账户和直接投资项下跨境资金保持顺差,支撑中国跨境收支和境内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

“跨境证券投资短期波动不代表外资流动的总体格局,更不能代表外资的长期投资意愿。随着市场对一些短期因素的消化和预期的释放,境外机构对中国证券投资将会回归稳态,长期价值投资仍然是主要的考虑因素。”她强调。

此后,相关部门相继出台多项简化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投资的措施,包括丰富可投资的资产种类等。

银科控股首席经济学家夏春向记者表示,目前海外投资机构不再将中美利差视为投资人民币债券的主要依据。他们意识到,即便年底美联储将基准利率大幅调高至3.5%-4%,令10年期美债收益率触及4%,若美国通胀率仍保持在6%以上,投资美债的实际回报率(名义收益率通胀率)是-2%。相比来看,尽管10年期中国国债收益率徘徊在2.8%附近,但鉴于中国通胀率保持在2%左右,投资中国国债的实际回报率则是0.8%,仍高于美债。

夏春认为,下半年海外资本重返人民币债券市场,还有两大助推因素:一是中国经济重回稳健增长轨迹,中国国债更具投资安全性;二是全球投资机构配置人民币债券的比例依然偏低,未来有巨大的结构性增仓空间。

谁在减持人民币债券?

“坦白说,我们低估了中美利差倒挂对全球资本减持人民币债券的冲击力度。”一位华尔街大型资管机构资产配置部主管向记者透露。

今年初,尽管市场普遍预期中美货币政策分化将导致中美利差持续收窄甚至倒挂,但当时多数海外资管机构认为,此举不会触发全球资本大幅度减持人民币债券。

2月份海外资本通过债券通渠道减持351亿元人民币债券,但金融市场起初对此并不在意,因为当时中国外贸延续高景气度,人民币汇率触及年内高点6.3,投资机构仍预期人民币汇率保持坚挺。

“甚至不少投资机构认为,2-3月海外资本流出属于正常现象,因为当时欧美资管机构风险偏好骤降,将大量资金从新兴市场转回欧美本土避险。”上述资管机构资产配置部主管分析。

在他看来,真正引发海外资本减持人民币债券的两大根本原因:一是3月中国遭遇疫情,导致外贸景气度降低,人民币汇率持续回落,人民币债券失去套利资本的追捧;二是3月美联储扣动加息扳机,中美利差倒挂幅度持续加深,倒逼部分海外非法人理财产品阶段性撤离人民币债券。

过去3个月,减持人民币债券的主要以海外非法人理财产品与套利资本为主,他们对人民币汇率下跌与中美利差倒挂最为敏感,尤其是在投资人民币债券的汇兑收益与无风险利差双双回调时,这些海外资本就会迅速减持离场。相比而言,海外央行、主权财富基金没有出现明显的减持动作。

王春英在4月下旬表示,证券投资项跨境资本流动出现调整,是复杂的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下市场的自然反应。随着市场对一些短期因素的消化和预期的释放,境外机构对中国证券投资将会回归稳态,长期价值投资仍然是主要的考虑因素。3月下旬期间,债券项下外资净流出比中旬环比下降39%,4月以来进一步缓和,且部分交易日恢复资金流入。

但是,这种自然反应被某些海外投机资本利用,成为炒作资本流出压力扩大与人民币汇率快速贬值的重要题材。

通联数据Datayes显示,4月中旬-5月中旬,人民币汇率一度从6.36快速下跌至6.81,累计跌幅达到约4500个基点。

“这造成某种恶性循环,导致5、6月海外资本持续减持人民币债券。”上述外汇交易员指出。具体而言,人民币汇率快速下跌导致海外投资机构将人民币债券资产折算成美元计价资产后,出现金额较大幅度减少,因此不得不持续削减人民币债券避险。但此举又给海外投机资本炒作留下更多的操作空间。

“尽管过去5个月海外资本减持人民币债券的规模,不足以影响中国资本跨境流动均衡态势,但如果相关部门无法遏制投机资本的沽空策略,中国债券的全球配置吸引力将被削弱。”上述外汇交易员指出。

重塑海外资本投资信心

为了提振海外资本对人民币债券的投资信心,并遏制新的投机沽空人民币汇率行为,相关部门迅速对症下药。

5月底,央行联合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6月30日起施行。

7月4日,中国央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联合公告,开展香港与内地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引导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连接,参与境内利率互换产品投资,有效满足境外投资者的利率风险管理要求。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前者主要针对海外资本配置人民币债券占比较低的状况,通过进一步简化海外机构投资境内人民币债券的程序,吸引他们加快配置步伐;后者则大幅度化解中美利差倒挂所造成的利率风险与利差损失。

一位华尔街大型宏观经济型对冲基金经理向记者透露,在这些新措施发布后,他们正重新评估人民币债券的配置价值。

“2-5月期间,在缺乏利率互换衍生品对冲中美利差倒挂风险的情况下,我们只能选择减持部分人民币债券避险。未来我们若能通过买入利率互换衍生品,解决利率风险与利差损失问题,就可以采取长期持有加利率风险对冲的策略,锁定稳健投资回报。”上述对冲基金经理指出。

他还表示,尽管上半年海外资本出现阶段性离场,但多数资管机构仍看好人民币债券的配置潜力。一是中国境内债券与全球金融市场的联动性相对较低,具有一定的避险资产属性;二是相比其他新兴市场国家面临高通胀、外贸逆差扩大、外汇储备持续缩水、经济衰退压力增加等问题,中国没有这方面的烦恼,人民币债券的投资安全性更加凸显;三是全球资本配置人民币债券的比重仍然偏低,提前加仓人民币债券能获取资本流入的投资红利。

随着中国经济重回稳健增长轨迹,海外央行与主权财富基金正加快配置人民币债券的步伐。在美联储持续大幅加息导致美债价格下跌(美债收益率上涨)的情况下,他们更需要加快储备资产分散化配置,以缓解外汇储备规模缩水压力。

相比而言,在美元迭创新高的影响下,全球套利资本与非法人理财产品重返人民币债券市场的步伐,略显迟缓。

在夏春看来,市场开始意识到,人民币债券在剔除通胀与汇率因素后,仍具有较高吸引力,下半年这些资本或将重新加仓人民币债券。若美联储受制美国经济衰退风险加大而放缓加息步伐,美元指数将冲高回落,全球套利资本又将重新返回新兴市场,而中国无疑是他们的投资首选。

国际金融协会( IIF)经济学家Jonathan Fortun表示,未来数月多个因素将影响全球资金流动,其中全球通胀见顶时间、中国经济发展前景将是两大焦点。若中国经济持续稳健增长,更多资本将流入A股与人民币债券,作为对冲全球经济衰退风险的重要避险举措。

“全球资本持续加仓人民币债券的趋势,不会因上半年阶段性离场而扭转,因为资管机构都意识到,随着中国经济稳健增长,长期加仓人民币债券,才能更有效地分享全球经济发展红利。”上述对冲基金经理直言。

南向通资金用途哪种表述不正确

境内投资者不得通过南向通违法套汇。南向通的相关资金只可用于债券投资,境内投资者使用南向通投资套汇是不正确的,境内投资者还可用南向通业务用于质押理财产品。南向通是指中国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为促进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共同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决定同意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等展开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

金融更开放:境外机构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有明确指引

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又一重要举措正式落地。

9月25日,为促进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规范境外机构债券发行,保护债券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发布了共同制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废止,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纳入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债券框架内统一管理。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7月3日出席债券通周年论坛时就曾指出,中国内地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一直在两个维度推进:一是境外机构在华发行熊猫债(编注:境外机构在中国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二是境外机构投资中国的债券市场。

《办法》的落地给境外发行人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提供了一个更加清晰、明确的发行指引,这也意味着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系讲师钟辉勇向澎湃新闻表示,《办法》生效后,境外的投资主体在核准之后基本上都可以在国内债券市场融资。

“对外开放的力度很大,是全方位的对外开放,”钟辉勇认为,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也增加了国内投资者的投资选择范围,有利于人民币的国际化,发行流程上面,和国内发行人债券发行流程上面都基本一致。

境外机构首次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是在2005年,而发行人为国际开发机构。此后,境外机构的境内债券融资渠道不断扩宽,主体类型日益丰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债登”)9月发布的统计月报显示,截至2018年8月末,境外机构已累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1781.6亿元,发行主体也从最早的国际开发机构拓展到外国政府、境外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

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步伐稳健,不断为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便利。2017年以来,境外投资者在债券市场的表现令人瞩目。2017年7月,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上线,即“债券通”,该渠道启动后,境外投资者投资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模式将由此前的“中介代理”升级为“一点接入”式。目前,债券通的“北向通”正式开通已一年,成为了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市最主要的渠道。今年3月,彭博正式宣布将人民币计价的中国国债和政策性银行债券纳入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中国债券纳入指数将从2019年4月开始,用时20个月分步完成。在此之前,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需完善数项计划中的配套措施。随着今年3月份中国债券纳入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中国债市作为世界第三大债券市场不断开放已成必然趋势,中国债市对外资的吸引力也大为增强。

中债登统计显示,自2017年3月以来,境外机构在中债登的债券托管量已连续18个月增加。今年前8个月,境外机构托管量已增加4379.39亿元,这一持仓增加额不仅超过了2017年全年数字,也超过了同期的保险、券商、资管产品等等,在全部机构投资者中,仅次于全国性商业银行,是今年以来的第二大增持机构。2017年末,境外机构的托管量为9741.45亿元,全年增加1952.96亿元。值得一提的是,上述统计均以中债登统计数据为基础,统计范围为在中债登托管的相关债券,不含在上海清算所托管的债券以及直接在中证登托管的公司债等。之前数据显示,境外机构托管在上清所的债券总额也在持续增长。

今年7月份债券 收益 率大幅下降后,人民币汇率在6、7月份出现了较快贬值,无论是票息收益还是汇率层面,正常情况下,机构就会降低对境内债券的配置。但是,境外机构持有的人民币债券规模还在持续增加,七八月份单月增持规模仍不算低。

今年来,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始终在稳步推进中。6月20日,央行上海总部发布了《简化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有关要求》(以下简称《备案要求》),简化了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备案的信息收集和报备要求。央行上海总部表示,该公告是落实金融市场扩大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

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规范境外机构债券发行,保护债券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境外机构是指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的外国政府类机构、国际开发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合法注册的金融机构法人和非金融企业法人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外国政府类机构包括主权国家政府、地方政府及具有政府职能的机构等。

本办法所称国际开发机构是指进行开发性 贷款 和投资的多边、双边及地区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

第二章 发行申请

第四条 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应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外国政府类机构、国际开发机构等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相关债券以及境外非金融企业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应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

第五条 外国政府类机构、国际开发机构应具备债券发行经验和良好的债务偿付能力。

第六条 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发行债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实际缴纳资本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二)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三)财务稳健、资信良好、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四)具备债券发行经验和良好的债务偿付能力;

(五)受到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的有效监管,主要风险监管指标符合金融监管当局规定。

第七条 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发行债券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以下材料:

(一)债券发行申请;

(二)发行人有权机构关于同意债券发行的有效决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三)募集说明书;

(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若有);

(五)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发行债券还应同时提供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同意其开展相关金融业务有关证明文件;

(六)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说明(若有);

(七)担保协议及担保人资信情况说明(若有);

(八)境内及发行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具有相关法域执业资质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第三章 债券发行、登记、托管、结算

第八条 境外机构发行债券可采用一次足额发行或在限额内分期发行的方式。

第九条 具备境外丰富的债券发行经验,或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债券、持续信息披露一年以上的外国政府类机构、国际开发机构和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可申请在限额内分期发行债券。

境外非金融企业法人申请限额内分期发行债券的,应遵守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应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规定在债券发行定价前,将当期发行的更新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若有)、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法律意见书以及其他最终相关文件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十一条 境外机构发行的债券应托管在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登记托管机构。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应及时向登记托管机构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登记托管机构应及时办理债券登记。

境外机构应按照登记托管机构有关规定,确保付息兑付有关资金及时划入债券持有人指定资金账户。

第十二条 境外机构经核准或注册在境内发行债券应办理外汇登记,募集资金涉及的账户开立、资金汇兑、跨境汇拨及信息报送等事宜,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三条 境外机构应在债券发行前和存续期间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境外机构以及担保方(若有)应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境外机构在其他市场披露的重大信息,也应当同时或在合理的最短时间内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披露。

第十四条 境外机构面向达成书面定向认购约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定向发行债券的,应按照书面定向认购约定的内容与形式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对象仅限于定向发行债券的合格机构投资者,不得公开披露募集说明书、财务报告等发行文件。

第十五条 国际开发机构发行债券时,公开披露有关财务报告的,应在募集说明书及财务报告的显著位置声明其财务报告所使用的会计准则,若未使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或经财政部按照互惠原则认定已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行等效的会计准则(以下简称等效会计准则)编制所披露的财务报告,应同时披露所使用会计准则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重要差异的说明。

第十六条 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和非金融企业法人发行债券时,公开披露有关财务报告的,应在募集说明书及财务报告的显著位置声明其财务报告所使用的会计准则,若未使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或等效会计准则编制所披露的财务报告,应同时提供如下补充信息:

(一)所使用会计准则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差异;

(二)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调节的差异调节信息,说明会计准则差异对境外机构财务报表所有重要项目的财务影响金额。

第十七条 境外机构面向达成书面定向认购约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定向发行债券的,可由境外机构与定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自主协商确定财务报告所采用的会计准则,并在书面定向认购约定中充分提示风险,确认投资者风险自担。

第十八条 境外机构公开披露的发行文件应为简体中文或提供简体中文译本。

第十九条 境外机构发行债券,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应当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采用其他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应当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一)在境外所在国家或地区依法注册成立,取得从事审计业务的执业资格并处于正常执业状态;

(二)具有良好的国际声誉和市场认可度;

(三)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可以从事公开发行证券相关审计业务,并具备五年以上从事公开发行证券相关审计业务经验;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监管要求。

境外机构发行债券所提供的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调节的差异调节信息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第二十条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境外机构委托对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债券相关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应当接受财政部监管,并按照有关要求向财政部备案。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国家或地区与财政部签署审计监管等效协议,或就发债签署专门审计监管合作协议的,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至迟在境外机构提交发债申请前20个工作日向财政部进行首次报备,并在债券存续期间进行年度报备。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提供专业服务的承销机构、受托管理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及有关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财政部依法对承担相关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和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财政部有权采取责令其限期改正、公告等监管措施。

第二十四条 境外机构发行债券,应由境内及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具有相关法域执业资质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境内事项应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执业的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第二十五条 境外机构债券发行人应当建立投资者保护机制,委托独立于发行人的境内机构在债券存续期内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关独立机构应当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履职,督促发行人落实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等投资者保护机制。

第二十六条 境外机构发行债券若公开披露信用评级报告,其评级报告应由经认可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评级机构出具。

第二十七条 交易商协会加强对境外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的自律管理,负责制定外国政府类机构、国际开发机构、非金融企业法人等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债券等相关规则及境外机构发行债券信息披露指引,并对发行人信息披露进行评议和后续监督,对不能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应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公布之前已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获准发行或注册发行债券的境外机构可按照批准或注册时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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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归之后,香港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怎样

香港回归20年的经济发展情况

1、跨越香港回归的浩大工程——香港新机场启用

耗资1550亿港币的香港国际机场总面积达1248公顷,在弹丸之地的香港是个奇迹;单是客运大楼就占51万平方米,相当于86个足球场,是世界最大的建筑物之一。

这一跨越香港回归的浩大工程,在经过几年运行之后,新机场迎来黄金发展时期,连续4年被评为世界最佳机场,航空货运量稳居世界首位。

2、金融保卫战:击退“金融大鳄”索罗斯

1998年“闪袭”香港金融市场是索罗斯为数不多的败仗之一。在香港遭到国际金融炒家的狙击之前,东南亚金融市场经历了一场暴风骤雨的袭击,许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汇市、股市轮番暴跌,金融系统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受到严重创伤。

索罗斯的一连串狙击,令港币遭到大量投机性的抛售,汇率受到冲击,一路下滑,香港金融市场一片混乱,港币多年来首度告急,保卫香港货币稳定注定是一场你死我活的生死战。香港特区政府动用外汇基金合法地干预香港股市,与国际炒家在金融市场上进行殊死拼杀。

中国政府强调,将会全力支持香港特区政府捍卫港币稳定。必要时,中国银行将会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合作,联手打击索罗斯的投机活动,这对香港无疑是一种强心剂。一连串的反击,使索罗斯的香港征战未能讨到任何便宜,损失惨重。

3、CEPA出世

2003年,在香港回归六周年之际,中央政府回应特区政府的提议,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稳定了香港商界对香港经济的信心,香港经济开始明显复苏。

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CEPA,将香港与内地的经济紧紧维系在一起。CEPA自签署后,香港GDP增速在2004年、2005年、2006年都保持在高速发展的态势,超过世界经济平均发展速度的一倍多,使得香港日益成为跨国公司拓展内地与亚洲业务的首选之地。

4、香港自由行开放

中央政府于2003年7月28日起,放宽了内地居民往来香港的签证政策,先后允许内地49个城市居民申请来港“个人游”(自由行)。作为香港四大经济支柱之一的旅游业,自由行由2002年的638万人次逐年递增,至2014年达至最高峰,有近4725万人次,占整体旅客量逾77%,增幅逾七倍,带动的行业每年可吸引30多万香港劳动人口就业。

5、“沪港通”“深港通”相继问世

2014年11月,“沪港通”正式开通,开通以来,南向交易(从内地到香港)日益受到欢迎,两年间南向交易占香港主板成交量的比重由1%-2%上升至12%。

从“沪港通”到“深港通”,迈出这一步耗时七百多个日夜。在“沪港通”成功运行两周年,“深港通”也正式启动。启动“深港通”,全面实现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是中国必须寻求国际金融话语权的强国之路。从长期来看,“沪港通”和“深港通”对吸引外国资金进入中国股市意义深远,它们的开通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大里程碑。

6、获评全球最具竞争力经济体

在国际知名机构的评选中,香港仍是全球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最自由的经济体、亚洲最具活力的城市。

2017年6月1日,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发表《2017年世界竞争力年报》,在其调查评估的全球63个经济体中,香港连续第二年被评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瑞士、新加坡和美国分列第二至第四位。此外,据统计,到2017年,香港已连续23年被美国传统基金会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

7、“债券通”获批

2017年5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联合公告称,决定同意开展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以下简称“债券通”),正式启动时间将另行公告。这是继“沪港通”、“深港通”之后,中央政府支持香港发展、推动内地和香港金融合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多家机构纷纷表示,“债券通”的获批是一份迎接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的特别礼物,意义重大,而这对于国内和香港乃至全球投资者和债券市场参与者都是一条通往更大业务机会的“快车道”,且将强化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8、亚投行首位非主权经济体新成员

2017年6月13日,香港特区政府宣布,香港已成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新成员,成为亚投行首个吸收的非主权意义的经济体,既体现了亚投行的成员组成的多元性和包容性,又为后续其他非主权经济体的加入做出了成功示范。

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拥有“一国两制”的独特优势、成熟稳健和流动性充裕的金融市场、以及大量具国际经验的顶尖金融人才,这些优势可以协助亚投行筹集资金,为其不同基建项目融资。

债券通将为我国债券带来哪些发展机遇?

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2日发布联合公告,为促进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共同发展,决定批准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债券通”)上线。其中,“北向通”将于2017年7月3日上线试运行。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高级研究员管涛表示,首先债券通的开通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者参与,提供一个更加便利渠道,可在香港本土完成。拓宽了交易者渠道,推动了我国债券市场的国际化,增加海内外机构对债券资产的持有。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金融学教授巴曙松也表示称,与已成功运行的沪港通、深港通一样,债券通的制度设计实现了以更低的制度成本、更高的市场效率,将国际惯例与中国债市的有效对接。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首先从宏观角度去看,有助于中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虽然债券市场在推进持续开放,有400对家机构入市,但是总的投资余额可能还没有超过一万亿人民币,占市场的比重也比较低。其次,对中国国内是市场的长远发展以及不断的完善有积极作用。因为境外参与的机构越多,同时有不同的模式,对我们未来的债券市场如何更好的融合,对于未来中国债券市场的深度广度会起到推动作用。

“过去有推出一些人民币回流的许多举措,这个举措对于增加离岸市场上的人民币的需求,促进人民币离岸市场上的交易和融资业务,激活境外的离岸人民币市场是有好处的,债券通推出以后,通过香港市场可以拿人民币向中国境内债券市场进行投资,如果手中没有人民币,需要从香港市场获得,比如说去借贷、兑换等等,都是有助于香港离岸市场的发展,在香港的人民币国际化进一步的提升。”连平表示。

管涛表示称,债券通的开通对人民币国际化发展而言,增加了资本流入。债券通推动在中国境内的债券进入全球的债券指数,增加海外配置。

连平表示,北向通开通可以减轻对人民币的压力。最近会增加在香港离岸市场上对人民币的需求,离岸市场未来的汇率受供求关系的影响相对会比较平稳,有助于减轻贬值的压力。

作为债券通交易单位,金融机构的参与必不可少。

经济观察报从国开行获悉,为推动内地和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重大部署,积极参与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国开行率先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首批“债券通”金融债券,并将于7月3日面向全球投资者收集订单。

国开行资金局局长王中表示,“债券通”机制的开通,对国开行具备特殊意义。国开行是全球最大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中国最大的对外投融资合作银行、中长期信贷银行和债券银行。债券通”的启动,有利于拓展国开行筹资的市场基础,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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