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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城投债下沉策略正当其时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城投债属于地方债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2020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又一批信用风险事件的爆发,市场对债务化解工作高度关注。尤其是经济落后地区如云南、贵州等地的弱资质城投企业,曾经激进扩张的高杠杆房地产企业更是面临着巨大的再融资压力。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及时处置一批重大金融风险隐患。”
从理论上来看,化解债务的方式包括债务偿还、债务重组、债务置换、债务转移、债务消灭等。1、债务偿还方式,要求有足够的资金。新增资金要么来自经营流入、资产变现或再融资。而对于融资困难企业来说,最大的问题恰恰就是没钱。2、债务重组,即与债权人进行商量,通过削债、展期、利率调整等方式改变债务支付约定。债务重组经常遭到债权人的反对,尤其是削债等手段,根本无法通过债委会表决。3、而债务置换,要求具备一定的再融资能力,能够将短期债务置换成长期债务甚至是永续债务、高息债务置换成低息甚至无息债务。通过拉长时间来缓解短期偿债压力。4、债务转移,将偿债主体由偿还困难的A换成能够偿还的B,降低A的债务压力和负债率。5、债务消灭,要么将债务直接灭失,比如破产重整或清算,要么就是债务转换成权益,不需要偿还。
而实际上主要的化债手段包括还钱、展期、削债、置换、转股、破产等。转股是近几年很流行的方式,新一轮债转股2016年重新启动以来,四大AMC和各地方AMC、各银行系AIC已经有很多案例实践。虽然破产方式化债最为彻底,但是破产周期较长,流程复杂,债权人损失也最大,也是债权人最为抗拒的方式。它也可能对于区域信用有较大的消极影响。比如辽宁省频发的违约事件包括华晨 汽车 、沈机床、沈公用违约事件对于当地债券再融资影响很大。
那么近些年地方政府有哪些化债新手段呢?
2019年10月18日,贵州省金融副省长带队(包括贵州省水投、遵义道桥、遵义交旅及贵安开投)前往上交所举行债券投资人恳谈会及路演,对于当地城投公司再融资安排及债务化解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表态。贵州省将确保全省公开市场发行的债券如期兑付,支持贵州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省融资担保公司”)为全省公开市场债券发行提供担保增信,同时设立了注册资本金为600亿元的贵州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省国资公司”)。省国资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600亿元,实收资本100亿元,由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贵州金控集团”)100%控股,实际控制人为贵州省财政厅。未来贵州金控集团将积极助力全省各市县化解政府隐性债务。
2020年9月15日,贵州茅台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会议通过控股子公司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的议案;2020年9月16日,茅台集团宣布拟发行150亿元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贵州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5日,贵州茅台发布公告称,茅台集团拟将其持有的贵州茅台5024万股(占贵州茅台总股本的4%)无偿划转至贵州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省国资公司”),根据过户日收盘价计算,该部分股权市值587.48亿元。
2021年3月11日,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贵州省国资委将所持贵州高速集团10%股权无偿划转给贵州金控集团。工商变更完成后,贵州国资委持有贵州高速集团75.27%的股权,贵州茅台集团持有贵州高速集团14.74%的股权,贵州金控持有贵州高速集团10%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日为2021年3月9日。
茅台化债的核心,是利用“贵州茅台”这一优质资产来化解债务风险。既可以是把茅台股票注入融资主体,提高其资产质量,也可以直接由贵州茅台来替代融资,而后将资金提供给关联公司,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当前越来越多的区域开始将白酒企业股权进行划转也是同样道理。这一手段不仅可用于化债,也可用于充实社保等。
2021年3月2日,天域生态(603717.SH)公告,与新蒲发展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新蒲发展公司以贵州新蒲经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11,000万元(19新蒲03期债券(债券代码162347)债券抵付同等金额的应付公司工程款。天域生态在债券持有期间,既不行使回售权,也不得以非公允价值转让债券。天域生态以工程款欠款认购云南信托相关产品,并指定用于投资债券。
通过金融资产化债,工程企业拿到了更有保证的金融债权,对于工程企业更有保障性。当然在破产清算中,工程款在偿付中属于优先类债权,而金融债权属于普通债权。而城投公司则将经营性应付账款转为金融负债,对于城投公司债务结构并无实质改善,估计也是不得以而为之吧。
2017年,山西交通政府性债务规模超过2000亿元,且总体债务成本高、期限短、非标比例大,涉及金融机构众多,尤其自2018年开始进入还贷高峰期,地方债务风险巨大。山西省政府在通盘考虑之后,决定整合高速资产、组建山西交控集团。在2017年7月获批筹建之后,山西交控集团于2017年11月便挂牌成立,注册资本500亿元,并同时资产整合、债务重组两件大事。
资产整合方面,加快对山西路桥集团等划转资产的整合,将从山西交通厅划转的34家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公司重新整合为16个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分公司,整合资产规模达4000亿元左右,并一举成为除国投公司外山西规模最大的省属重点国企。山西交控集团还对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多措并举提高综合收益。山西财政还对山西交控集团分年分批进行大规模注资,尽快完成500亿元注册资本金确认工作,大幅改善了山西交控整体负债状况和市场融资能力。
债务重组方面,在山西交控正式挂牌之后,山西省便通过召开债权人大会等方式,着手将高速公路债务主体变更至山西交控集团,加快完成政府性债务向集团的平移工作。同时与各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谈判,最终于2018年12月与国开行牵头,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等参团的银团正式签订了《银团贷款协议》,债务重组规模最终达到2607亿元左右,每年将因此可减少利息支出30亿元左右。至此,山西高速公路高成本债务基本得以置换,消除了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从而成为2018年全国高速公路债务化解的成功案例。
2020年9月29日,为发挥山西省能源企业产业集群优势,提高集中度,推动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取得重大突破,山西省委决定对山西省属煤炭企业进行深度改革重组,组建晋能控股集团。10月30日,晋能控股集团正式挂牌成立。新成立的晋能控股集团注册资本500亿元,资产总额1.1万亿元,职工47.3万人,煤炭产能近4亿吨,电力装机3800万千瓦,注册地在山西大同,下设晋能控股煤业集团、电力集团、装备制造集团、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研究院公司、财务公司6个子公司。集团将聚焦煤炭、电力、装备制造三大领域,重点做优煤炭产业、做强电力产业、做大高端化智能化装备制造业,真正实现优势真优、优势更优、优势常优。后续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阳新材料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原阳煤集团)相关资产也将陆续被整合。
受永煤债券违约和冀中能源展期事件影响,债券二级市场信心受挫。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山西煤企债券在二级市场出现抛售情况,多笔挂单价格低于80元。2021年3月5日,新闻媒体报道,山西省级层面正组织有关金融单位,酝酿建立省属煤企折价债券回购长效机制,以有效应对二级市场债券价格异动,维护省属煤企债券价格稳定,相关方案已形成初稿。
折价债券回购实属山西应对违约压力的无奈之举。债券二级市场收益率高企,债券一级发行遇阻,甚至有消息称煤企已经转向了银行贷款和非标融资。虽然山西一直强调“自2016年以来,山西省属企业7000多亿元债券全部按期兑付,没有出现一笔违约。目前,山西煤炭产量创 历史 新高,煤价高位运行,特别是改革重组以后,山西煤企资产负债率持续降低,质量效益提升,发生债券违约可能性不大。”但市场信心并没有那么快恢复。
虽然折价回购债券至少给了市场一定的信心,但实际效果可能还要大打折扣。对于民企来说,只要自己能还钱,折价回购债券能大幅赚取价差收益,降低融资费用,因此民企很有动力去搞回购。比如3月1日,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阳光100中国”)公告,阳光100中国已于公开市场回购并注销2018年发行的本金总额为7.5亿港元2023年到期的可转换债券。还有很多民企股东在转债发行时搞短线交易也是如此。
但是对于国企来说,债券回购的出发点和收益都没问题,但是在国资国企的治理中始终面临着激励约束不相容的问题。债券回购具体实施中面临着很多实际的问题。比如谁来回购,是煤企自己回购,还是省属其他公司回购,或者省属企业交叉回购?资金怎么来,很多煤企本身面临着巨大的偿债压力,哪里有钱来进行回购?回购债券的收益怎么处理,是自己留存还是上缴省财政,是否构成企业当年的利润贡献,是否算做当年的利润考核?还有如果购买的债券主体最终违约了,这笔亏损怎么处理?操作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所有这些问题都对应着“三重一大”事项的审批决策,晋能控股集团可能都没有自主权,只能是山西国资甚至山西省委省政府层面进行统筹协调解决。
2021年3月5日,一份名为《云南省国资委关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际评级相关事宜的函》在市场广为流传。因此市场传言,云投集团拟出售康旅控股44.9%的股权给另一家国有企业,本次股权出售由云南省国资委主导,试图缓解其短期流动性问题。截至2020年末,云投集团合并总资产超4780亿元,净资产超1680亿元,收入超1780亿元,是云南资产规模最大的综合类投资控股企业。根据统计,目前云投集团存续债券44只,存续规模544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债券规模有244.3亿元,集中兑付压力较大。2021年2月24日,云南省财政厅向云投集团现金注资10亿元,以增强云投集团资本实力。
云南康旅控股集团2020年10月挂牌成立,前身为云南城投集团。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云南康旅集团总资产2756.33亿元,总负债2175.45亿元,其中流动负债1266.36亿元,应付债券254.74亿元,剔除预收账款的资产负债率76.18%。未来1年内到期债券188.88亿元,公司面临着巨大的债务偿付压力。2021年2月24日,云南康旅集团将持有的闻泰 科技 (600745.SH)2652万股流通股协议转让云南工投集团,名义转让价款20.67亿元,实际该笔金额为云南工投集团给云南城投集团的借款本息,因此更像是资产变卖“以股抵债”。
2019年云南城投集团引入保利集团无果后,2020年5月,云南省国资委将持有的康旅控股部分股权注入云投集团。云南省政府曾表示,云南将推动全省康旅资源和股权向康旅集团“应注尽注”,同时通过资产重组、注资增信全力支持康旅集团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助力云南打造世界一流“ 健康 生活目的地”。截至目前,云南省国资委、云投集团分别持有康旅控股46.73%和44.92%的股份。
整体来看,不论是云投集团还是云南康旅集团短期内都面临着巨大的债券偿付压力。当前云投集团境内债成交收益率达到了19.16%(52D),美元债收益率31.82%(358D);云南康旅集团境内债成交收益率76.91%(80D),美元债收益率120.42%(1.07Y)。高企的收益率已经反映了市场对其信用违约的巨大担忧。
实际上在2020年6月,云南国资委就发文对省属国企债务进行清理。根据云南国资委发布的批示《关于省属企业到期债务情况的报告》,要求所有省属国企必须牢记严控新增债务,并且所有高于6.5%利率的债务,特别是大于7%的必须“千方百计换掉,并严禁再有类似”。严控新增债务方面,文件点名了云投集团、云南城投、云南建投、云天化四家省属国企。文件还要求,所有信托、资管及其他类的都要全部置换或还掉;所有省国企之间今后严禁相互借款、担保、更不能向私企借款担保,违者依规严处。
2020年3月,江苏盐城市发文《关于报送成本8%以上债务融资清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称,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3月20日在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全体(扩大)会议上讲话要求,请各市属企业迅速开展融资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并制定成本8%以上融资清退工作方案,清退工作原则上要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2020年4月2日,江苏省泰州市财政局、国资委签发《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金出借、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市级国有企业每笔新增债务年化成本原则上控制在6%以内,各市(区)级国有企业每笔新增债务年化成本原则上控制在7%以内,各市(区)下属园区国有企业每笔新增债务年化成本原则上控制在8%以内”。
2002年4月,江苏省常州市有关部门就管控政府债务融资成本征求意见,提出市级年内对7%以上的高成本债务全部置换出清,辖市区年内对8%以上的高成本债务全部置换出清;并明确2020年新增各类融资的成本红线。另外,市级国有平台公司原则上不得使用信托、融资租赁方式新增融资。在融资环境紧张时,经报备,可以适度采取信托、融资租赁方式作为除隐性债务接续之外的存量债务周转融资,但新增融资比例不得超过全年新增融资余额的5%;新增融资工具按最高不得超过同期同档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控制。
而2019年的“镇江模式”,其主要设想是引入国开行的长期低息贷款,通过低成本的贷款置换区域内高成本的负债。其逻辑也是债务置换。
对2018年以来各地154个化债方案进行了统计分类。
笼统的计划(80个),方案只有纲领性和方向性的意见,没有可以落地执行的具体做法。如披露的方案为“统筹资金,偿还一批;债务置换,展期一批;项目运营,消化一批;引入资本,转换一批。”
有明确的计划(18个)。此类方案尽管仍然没有落地执行,但已经明确了具体应该如何去做,或统计披露了每种手段或每年应该化解的隐性债务规模。如重庆市合川区表示,10年化解155.51亿隐性债务,其中债务置换、借新还旧及展期61.52亿元。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表示要协调国开行帮助化解保障房、青城资本等公司债务,进一步拉长债务期限和降低贷款利率,减缓近三年偿债压力。
处于执行阶段的方案(56个)。有一部分方案是当地政府总结上一阶段的化债结果,或者是正在落地的化债举措,我们将这一类统一划分为“处于执行阶段的方案”。如江西省上饶市经开区在2019年财政决算中说明,该经开区“通过预算安排偿还资金0.5亿元,通过公司经营性收入偿还2亿元,圆满完成当年(2019年)化解任务。”再如浙江省温州市“在全省首创政府存量隐性债务降成本置换新模式,首单10亿元债务节约利息成本2300万元。目前通过该模式已完成置换58.46亿元,节约利息费用2.6亿元。”
整体来看,债务置换和债务重组是比较主流的方式。2019年来广泛关注的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已经搞了两轮,试点县市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和东北这些债务压力巨大的弱资质区域。从宁夏永宁县建制县试点的案例看,第二轮建制县试点利用剩余地方债限额或新增限额发行再融资置换15年开始形成的隐性债务,突破了隐性债务不得置换的约束。整体看地方债置换隐性债务将会是长效机制,但受到法定债务率和限额空间的双重约束,规模不会很大。
而债务重组一般都需要更强资质主体的增信措施。比如2020年9月,河北建投集团牵头组建了河北省国企信用保障有限责任公司,并联合省内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单位,共同发起设立河北省国企信用保障基金,基金总规模300亿元。主要面向省属国有企业在境内公开发行的债券,采取“应急+增信”两种手段提供信用保障支持。该方式有点类似贵州省成立省融资担保公司,目的还是通过增信措施提升区域信用水平。当然债务重组能解决一时问题,能否解决根本问题还不确定。
2021年3月6日,财政部网站发布《2020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文件再次强调“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做到‘家的孩子谁抱’”。而实际上“中央不救助原则” 早在2014年43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中就已经提出,并在历次重要 财经 会议文件中都有所提及。官方也一直表态“消灭隐性债务”。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站中央的角度,要避免道德风险,肯定得表态不救助。但是从地方政府既有财力和资源来看,短期内全部偿还现有的隐性债务并不现实,除非对大部分债务变性(转经营性债务的标准放宽),或通过违约出清的方式来解决。但是简单粗暴地解决政府债务可能会引发很多不可控的后果。而且地方政府债务实际上是 历史 遗留问题,是中央地方财权事权不对称多年累积的结果。毕竟多数城投公司的借贷资金最终用于建设对全 社会 有正外部性的民生项目。
更加现实的选择就是“严禁增量”和 “以时间换空间”,通过经济增长和通胀来实现全 社会 分担。今年人大报告也特意提出“落实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就是希望从央地关系改革入手扭转全局。但首要就是保证城投公司把债务滚下去,只要能活下,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主流的“债务置换”和债务重组实际上也是寄希望拉长久期来减轻偿债压力。从这个角度,“城投信仰”有其合理性。
还有很多市场人士提出城投平台整合与市场化转型的问题。即一方面加强存量城投债务管理,整合区域内的城投平台,集中最优势的资源去获取投资者的认可,同时降低再融资成本、提高再融资效率,稳住城投企业现有的债务规模。另一方面,通过股权划转、资产注入等多种方式对优质城投平台进行资产整合,促进其向产业平台进行转化,以产业为基础提升再融资能力。
整体思路没有问题,欠缺的就是时间。必须认识到城投平台转型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改革开放四十年了还在继续推进,城投市场化转型短期内很难有明显的效果。特别是对于某些决策不当的“毒瘤”项目,不但建设成本高企,而且建成后现金流差,还需要持续维护投入,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去消化。这种 历史 包袱不是想甩就能甩的。
以市场高度担心的同煤集团为例,大同煤矿养着16万职工,算上家属和上下游,大同市内靠同煤生活的人超过80万人。建国初期就成立的大同矿务局曾承担着大同市内巨大的 社会 责任,从修路等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到“三供一业”,费用都需要他们承担。即使企业办 社会 已经逐步退出了,但是那些关联企业员工还需要同煤去消化。这也是很多高成本老矿区还得继续维持运营的原因。煤炭电力行业很多老厂都因为这个原因连续持续亏损,比如大唐集团保定热电厂、国家能源集团大雁公司。未来某些城投企业可能也会面临类似的问题。
总结来看,债务化解工作任重道远,绝非朝夕能够完成。短期,保证融资困难企业的再融资能力;中期,通过资产整合股权划转等各种方式,提升资产质量,降低融资成本;长期,进行市场化转型,提升自身经营和造血能力,改善自身现金流。三者紧密关联,不可或缺。
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如下:
1、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债务的界限。贯彻执行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的要求,严格区分地方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债务的界限,适度允许地方国有企业发生违约,以便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
2、财政部一直监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当前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包括:地方政府偿债能力总体有所下降,局部地区债务风险有所上升;地方政府违法或变相举债担保仍有发生;不规范的PPP模式等。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督促地方和相关金融机构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引入长期资金提供者。地方政府债券及地方基础设施项目可引入成熟的、风险偏好稳定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尤其是要引入长期资金提供者;
4、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中央可鼓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或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或地方产业发展基金,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为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更好地支撑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5、适度加大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是政府依法规范加杠杆的重要举措,可以避免全社会债务收缩对经济造成负面影响。随着全社会的杠杆水平逐步下降,政府的杠杆也可以逐步释放。
扩展资料:
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将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通报有关部门和各省级政府,督促高风险地区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债务风险。
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财政部印发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调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在2016年全国预算草案中全面反映地方政府债务情况,指导地方分别在2016年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中反映政府债务情况,主动接受各级人大监督;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以国际通用的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指标衡量,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率为89.2%,低于国际通行警戒值。
需要注意的是,与发生债务危机的国家不同,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形成了大量与债务相对应的优质资产作为偿债保障,加上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经济将保持中高速增长,也为债务偿还提供了根本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七措施规范管理
银河证券研究院战略研究员 聂无逸 (本文首发于《中国金融》2019年第18期)
目前,宏观经济减速和金融降杠杆政策对地方融资形成严峻挑战。一个明显的市场信号是2018年以来城投非标债屡现违约险情。20多年来,地方融资平台背负了金融系统庞大的债务(主要是银行贷款和城投债)。目前全国地方融资平台总数超过1万家。如果城投债务规模持续扩张并出现本息偿还危机,如果推动城投债务重组不能解决地方建设资金的匹配问题,也不能解决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问题,就不能做到城投公司和项目的风险隔离,那么财政金融秩序和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都会因为信用危机而遭受严重损害。加强对地方隐性债务的控制,进而明确地方融资平台的管理模式,是当前风险防范工作的重点。
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规模
地方融资平台的总体债务形势比较严峻。首先,地方融资平台债务不仅规模大,而且信息披露不充分,后者也放大了外界的焦虑情绪。地方融资平台从政策界定到归口管理都模糊交叉,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个公开统一的规模数据。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文)出台以后,财政部曾组织实施全国范围的地方债务甄别,之后相关部委又进行过几次地方债务的统计,但都有特定的口径和用途。从构成来看,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主要分为三类:银行贷款、城投债、非标融资。下文以公开披露的城投债为考察对象。按照wind公开数据统计,从2008年7月22日到2019年4月15日,全国31个省级地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合计发行城投债13820支,发债主体合计2252家,累计金额达到13.28万亿元,累计余额达到7.88万亿元,存量城投债的票面利率区间为4.54%~6.34%。
地方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总规模目前没有直接数据。从公开信息可知,2013年1月,原银监会披露地方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余额为9.2万亿元,占银行业贷款余额的13.8%。笔者查阅到的最近一次公开信息是2013年上半年原银监会工作会议上披露,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高达9.7万亿元。2013年,原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总体原则,并于2013年4月开始实施。2014年出台新修订的预算法,国务院发布影响深远的43号文,明确提出平台的政府融资功能必须脱钩的要求,地方融资平台的功能定位和政策环境就此发生重大变化。与此同时,原银监会不再对外发布融资平台的贷款余额。如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进行匡算,wind数据库显示,2019年4月15日银行业贷款余额为142.11万亿元,如按照2013年平台余额13.8%的比例推算(鉴于近年来地方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势头、银行贷款对稳定地方经济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及地方融资平台的信用水平等多方面的情况,可以推定银行的贷审政策应与城投转轨力度保持一致,正反方向的作用基本可以对冲),则地方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余额推算为19.61万亿元。
非标融资是地方融资平台政策约束最少、使用最为灵活、风险成本也最高的融资工具。非标融资的形式多样,包括委托贷款、信用贷款、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私募基金以及其他融资形式的多重嵌套。目前没有权威的城投非标数据,有的市场机构根据发行城投债且主动披露非标融资的960多家平台的审计报告,得出2017年底样本平台的非标融资额为1.65万亿元,这个数字覆盖不够全面,漏掉了明股实债和故意回避披露的债务,以及没有发行债务的8000多家中小平台的非标融资,这些未统计平台的非标规模一般不大,如果再考虑到2018年资管新规的政策压制,1.65万亿元之外加上遗漏的部分,地方融资平台非标融资总额应该不会超过3万亿元。据业界判断,非标融资占平台融资的总比例一般不超过10%,3万亿元非标规模应基本在此区间内。
综上,笔者可以推算出目前地方融资平台的总体规模应该约为32.3万亿元(32.3=9.7+19.6+3)左右,但是还有其他扣减项,比如,国发43号文提出的“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的政府债务”,其中存量的政府债务应该覆盖经甄别确认的部分城投债务。其中2015年置换了3批合计3.2万亿元,其中第一批1万亿元的置换范围是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中、2015年到期需要偿还的部分。据报道,2015~2018年,各地政府共发行了12.2万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对应笔者的统计口径,债务置换对2013年6月底9.7万亿元的贷款余额会有一定对冲,假定对冲额度为50%,即6.1万亿元。据此平台的债务总规模在26.2万亿(32.3万亿-6.1万亿)元,从谨慎性角度考虑,笔者粗略推定地方融资平台的规模估计在26万亿~30万亿元。随着融资平台管理的不断规范和各项改革的持续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存量规模会得到进一步控制,信息披露相信也会更加科学、及时和透明。
解决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的路径思考
地方经济建设是硬任务,只要地方政府的资金需求得不到认真的解决,政府债务仍然会通过隐性担保、代建工程等形式腾挪到地方融资平台。这在客观上要加强 财经 秩序的严肃性,加强相关体制改革,避免地方经济发展突破债务容忍度,影响 社会 经济的稳定。
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问题,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再次实施债务甄别和置换。但是最直接的办法未必就是最合适的办法,解决问题的次序和具体策略将决定政策实施的效果。笔者认为,把绝大多数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都置换为地方政府债务,单纯从债务负担角度来简单测算,并非不可承受。依据前文,推定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总规模为28万亿元〔28=(26+30)/2〕,平均到期时间假设为5年,如果在2018~2022年按5年分批置换,则每年增加5.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在此前提下,2018年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增加到23.99万亿(18.39万亿+5.6万亿)元,2018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率会提高到99.96%,即将触及国际通行的100%~120%的警戒标准;如再加上中央政府的债务余额14.96万亿元,则2018年我国政府债务率将会提高到43.26%,依然低于欧洲60%的警戒线。从增量来看,年增加5.6万亿元债务负担的增长幅度,基本相当于2018年GDP的6.22%,与GDP增长幅度基本相当,按此增长规模推算,存量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纳入地方政府债务,从整个国家的债务负担率来说,五年之内大抵可以承担,假如展期到10年,当期债务负担会进一步降低。另外,地方融资平台债务主要投向地方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产品,这将有助于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并将有效提高地方的债务偿还能力。但是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债务压力会较为沉重。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和负债水平差别,如果中央给予适当补助,应不会对地方的经济正常运转产生明显拖累,但是如何确保公平与效率的问题,以及防止操作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将考验决策者的大智慧。在以上假设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如果再对地方融资平台实施严格的规范、清理和转型,应该可以彻底解决城投债务存量问题。这也从侧面说明,中央近年来对地方融资平台采取坚决但又比较耐心的堵疏结合的方法,是有预见性和充分底气的。但是地方经济建设的财力补充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如果只是做债务置换,即使不会出现旧债挤压新债发行规模的问题,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消失后出现的资金缺口如何弥补也将是一大考验。除了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地方政府自身还有部分隐性负债,汇集起来尽管还在总体债务承受能力范围内,但也接近债务警戒线,因此中央政府对地方债务风险应保持高度警惕。
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问题,可以考虑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经济关系,解决地方事权与财权不对称的问题。或者反过来说,只有中央地方的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到位,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问题才有可能得到化解。如果要解决地方融资平台问题,就必须以事权和财权统一为重要切入点。以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财权为前提,要么地方事权做减法,要么地方财权做加法,或者两者并行。
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问题,最终还是要落到改革地方的投融资体制。对于地方的准公益性质的、具有收费项目特征的基础设施建设和 社会 服务项目,终究是要有独立的市场主体来负责建设或长期运营。对于具有实际市场经营能力、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城投企业来说,依然具有继续存在的 社会 空间和经济价值。建议地方政府联合国有、民营的基础设施产业公司,对有经营基础和管理能力的城投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增加注册资本金,增强其债务承担能力,使其真正成为地方准公益性投资的主导力量。不仅要建立地方投资体系,还要建立地方融资体系。比如,可以充分借鉴国家开发银行的功能设计,建设有管理的高效地方金融机构,专门负责本地区的政策性融资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跨地区的建设工程配套、准非公益性地方项目的建设等。今后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时,地方政府可以快速通过地方开发银行获得融资,不仅能够保证融资的规模和效率,还可以充分保障中央和地方对各地投资规模、结构和质量的准确把握,有效控制经济风险的传递和蔓延。
加强重大风险事件的防范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化解系统性风险隐患,这是解决当前经济领域深层次矛盾的重要切入点。对于如何认识和解决地方融资平台问题,尽管经济界一直存在不同的看法和争议,但正是由于中央采取了坚决、理性而又比较耐心的引导政策,地方融资平台并没有成为拖累中国经济的问题资产,相反在推动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总体上来看,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目前处在存量相对可控的范围内,只要后续的规范管理和处置措施果断得当,做到坚决控制债务增量、积极化解债务存量,进而全面推进财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的改革,转型后的地方融资平台在未来的经济建设中依然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单位:银河证券研究院
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隐藏性债务: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包括债务融资平台、城投公司等,这些债务通常被称为“隐性债务”。由于这些债务不在财政预算中显示,因此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控制。
高杠杆风险: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庞大,债务水平高,而且大部分债务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长期投资项目,资产回报期较长,这可能会增加地方政府还债的风险。
地方经济下行风险: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土地出让、税收等,这些收入可能会受到地方经济下行的影响。当经济下行时,政府的财政收入可能会下降,这将使地方政府难以偿还债务。
为了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全面、有效的地方政府债务监管机制,包括制定债务管理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债务审计等。
加强风险评估: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避免风险向更大的方向发展。
推动市场化债转股:通过市场化方式将地方政府债务转化为股权,缓解债务压力,同时推动国有企业改革。
提高财政收入:通过扩大财政收入渠道,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降低债务压力。
加强投资监管:加强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和监管,确保投资项目能够带来可持续的经济效益,降低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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